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仝其根 副组长:张红星
成员:韩涛、伍军、綦菁华、刘慧、陈湘宁、卢大新、贾明宏、贾明宏、马挺军
秘书:杨校敏
职责:按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学院研招工作(含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协调,并接受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接收范围和名额
学院拟接收的推免生应是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符合北京农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学院学术学位(食品科学和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接收2015年推免生,其中各专业所接收的推免生总数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的50%。
三、申请、接收程序
我学院各硕士专业均可接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接收各专业请查询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网址:http://yz.bua.edu.cn/)。
(一)提交、接收申请材料
北京农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北京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14年9月25日前向学院提出报考申请,填写《2015年推免生报考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本科培养单位证明其具有免(初)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函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5)(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6)(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7)(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另若通知参加复试请准备好近期1寸、2 寸免冠蓝或白底照片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二)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并于9月30日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10月9日上午8点在2号办公楼4031室进行现场复试资格审查,查验证申请材料。没有《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得受理其申请。10月11日下午5:00前学院将复试名单一式两份交研招办。
(三)体检、复试和公示
体检:10月9日上午8点10分开始,体检费100元,校医院保健科领取体检表并缴费。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
复试:我学院复试由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共计100分,60分为合格。
1.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40分)
考查学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面试(满分60分,其中专业面试50分,外语听力口语10分)
(1)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50分。
(2)外语听说以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满分10分。
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面试:10月9日上午9点,地点:食品楼315
外语听说面试:10月9日上午9点,地点:食品楼315
实验技能操作:10月9日上午9点20分,地点:食品楼实验室
公示: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于10月11日将《北京农学院各招生学院接收推免生汇总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于10月13日起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发拟录取通知和调档函,完成拟录取工作。
四、资格复审和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和学院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接收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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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30日
附件:复试所需表格
附件1:2015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格式).doc
附件2:研究生招生体检表.docx